罗衣对台下拱了拱手,随即握住小婉的手,清声道“各位,今日的戏乃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便是我的女儿,今日救了一名落水的男子,遭到朋友们的嫌弃。”
她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扫过台下众人“我女儿哭着回到家,很害怕地告诉我,她闯祸了——我不明白,我女儿明明是救了人,怎么就叫闯祸了?”
“别人都不会游泳,她会。”
“别人不敢下水救人,她敢。”
“她已经知道对方不是女子,但还是心怀悲悯,将对方救上了岸。”
“她勇敢,侠义,心怀善念,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命。若要说嫌弃,也只有阎王爷有资格嫌弃她,因为她欠他一条性命!除了阎王爷,没有人有资格嫌弃她!”
小婉听得此处,顿时浑身一颤,眼泪喷涌而出。她深深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罗衣抬起她的下巴,对她说道“孩子,你没有做错事,低着头做什么?只有做错事的人才不敢见人。把头抬起来!”
小婉吸了吸鼻子,把眼泪一擦,傲然抬起头。
“你错了没有?”罗衣问她。
“我没错!”小婉大声说道。
罗衣点点头“是的,你没错。你记住,你做的是好事,谁瞧不起你,便是懦夫,便是自私,便是将礼法悬于无辜人命头顶上的迂腐之辈,这种既没本事救人,也没有胆子救人,更无怜悯之心的人,永远不要理会!”
“苍鹰无需理会麻雀的奚落!”她傲然说道。
小婉也把胸膛挺得高高的。
“说得好!”台下响起大片掌声。
“世间礼教固然有男女大防,但这等性命攸关之际,若还在意这个,就是迂腐了!”
“小姑娘救人没错!甚至应当大大褒奖!”
但也有人道“哼,她若真识相,在搏了好名声后,就该自缢,以保自己的清白。”
只不过,他话音刚落下,就被周围的人奚落道“你报上名来,哪日你家人落水、遇难,我们一定不救他们。”
听众之中,多数人都觉得小姑娘奋力救人值得褒奖,人命关天的时候,不该以男女大防来要求她。
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名节比人命重要。
罗衣没有强行辩驳。
世间人千千万,什么样的人都有,总不可能叫所有人都秉持同样的观念。只要有人接受,有人赞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褒奖,对小婉来说就够了。
罗衣的初衷就是解开小婉的心结,让她真正明白并相信,她做的是好事,无需害怕和愧疚。
从茶馆出来后,小婉果然放松多了,只还紧紧抓着罗衣的手,像扭股糖一样赖在她身上。
当日河边救人,在场的人不少,虽然小婉跑了,可是名字却留了下来。
那位艳衣少年回到家,就对家人说了,然后道“她的名誉因我而损,我要娶她!”
他姓余,叫余念。
余家在延州城也是很有些年头的,族人旁支无数,是个大家族。
余念是嫡支子孙,今年十六岁,他父母本想给他相门好亲,没想到出了这种事,都很头大。
“我才相中了一位姑娘!”余母说道。
余父也道“她救了你的命,我们备上厚厚的礼去致谢就是了,不必搭上你自己。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都是话本里胡写的,不能当成正经的事。”
余母随即说道“说得很是!这位姑娘虽然心眼不错,可是她粗心大意,不怎么在意男女大防,做不了咱们余家的妇人!”
余念怒道“你们嫌弃她?可是如果没有她,你们就见不到我了!你们现在见到的是我的尸体!”
余父淡淡地看着他“我说过,她是我们的恩人,当备上厚礼去致谢。至于你,见都没见过人家,就因为救了你的命,就要娶人家?你怎知那位姑娘看得上你?”
余念一呆。
余父随即道“若你怕损了她的名声,日后咱们家护着她些就是了,总不会亏待了她。”
余念握着拳头,一脸的欲言又止,他见父母果真开始讨论起谢礼的事,终于忍不住了,说道“我喜欢她!爹,娘,我真的喜欢她!你们托人去提亲!”
余父和余母顿时止了交谈,朝他看过去“你说什么?”
“我喜欢她!”余念脸上一红,“她救我时,我还没昏迷,我看到她了,我喜欢她。”
余父和余母相视一眼,然后余母问道“她长得很漂亮?”
余念点点头“特别漂亮,像仙女一样。”
她的手臂那样有力,揽着他的腰,将他从死亡的阴影中带出来。
透过水汽,他看到她被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贴在她的脸上,将她的脸映得细白如瓷。
他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浓。
他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
“胡闹!”余父拍了下桌子,肃容道“小家小户的女子,配不上你!你死了这条心!”
罗衣带着小婉回到家,就叫了有才进屋,将事情讲给他听了。
“我准备带小婉出门走一走,散散心,也躲躲风头。”罗衣说道。
有才本来想骂小婉莽撞,可是他看着她不似以前明媚张扬,也不似近来和和气气,而是睁大眼睛,强装精神的样子,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好。”有才点点头,“家里都有我照应,娘不必担心。”
“我这一去,少不得要半年才能回来,你跟珍珍看好家。”罗衣跟他嘱咐了几句,就收拾行李去了。
有才叫了小婉出去,对她说道“你别多想,好好跟着娘散心。有什么事,都有我。”
顿了顿,他道“别说你这么漂亮,又读过书、识过字,还懂得骑马射箭,琴棋书画也会一点,必定不愁嫁。便是你真的嫁不出去,哥哥也会养你。等你小侄子长大了,他也会孝敬你。”
小婉嘴一瘪,搂住他的脖子,呜呜哭起来。
她本来被世界吓到了,可是来自家人的支持和包容,让她感到周身裹了一层又一层结实的盔甲,世界伤不到她一丝一毫。
有才拍了拍她的背“你们倒是可以去一趟京城,去看看小卉,她一个人在那边,孤苦伶仃的,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嗯。”小婉点点头。
次日,罗衣留书一封,叫有才送去女院,就带着小婉离开了延州。
有才去送信,回来后看着少了两个人的家,他叹了口气。
珍珍在院子里跟孩子玩,看到他就道“娘可真疼妹妹,这样大的事,骂也不骂妹妹一句,还要带着她出去避风头,这得花多少钱啊……”
她就是随口一说,未必就心疼那些钱,但有才却斥道“你以后不要再这样说了!”
珍珍不怕他,冲他努了努嘴“也就是娘不在家,你敢这样凶我。娘在的时候,你敢高声说我一句?”
有才好笑道“我几时凶过你?”
“你几时凶过我,你自己知道。”珍珍说道。
有才看着她颇不讲理的样子,好笑道“你可真不讲理。早知道你这么不讲理,我——”
说到这里,他不由得一呆。
“怎么样?早知道我这么不讲理,你就怎么样?不娶我了吗?”珍珍恼了,起身捶他,“我告诉你,于有才,我这副脾气都是你惯的,你把我惯成这样,现在倒嫌弃我了?你没良心!”
有才任由她捶着,面上怔怔,心里翻江倒海。
为什么珍珍蛮不讲理,他只觉得娇俏可人?妹妹时常撒娇耍脾气,他只觉得烦恼不已?
他问了自己几回,渐渐明白过来,忽然心中涌起巨大的悔愧“我真是个混账!”
罗衣和小婉不知身后的事。
两人一路往京城行进,果然打算先看看小卉。
小卉跟秀才在京城,赁了间小院子,白日里秀才摆摊卖字画,夜间夫妻两人一起读书,可谓情投意合,小日子过得颇不错。
小卉跟小婉合开铺子的事,秀才倒是知道,但因为是小卉拿嫁妆银子做的生意,他便没过问,只偶尔小卉请教他的时候,给出出主意。
夫妻两个都是心里有谱的人,小日子过得浓情蜜意,说不出的快活。
公婆对小卉也好,也因为小卉年纪小,并不催着她要孩子,还很关照她的日常生活。
但琐碎小事还是有的,只是一家人都是讲理的人,小矛盾有,但都是当日事当日毕,从不过夜。
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小婉看了是又高兴,又吃醋“你原来最喜欢我,现在你最喜欢你家秀才了。”
小卉从不惯着她,闻言就道“难道你从来都最喜欢我吗?你当我不知道,你最喜欢大娘?”
小婉悻悻“你让我一回又怎样。”
“不让!”小卉道。
她在其他人面前都是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模样,唯独在小婉面前会使几分小性子,较个真。
反正小婉不仅不嫌弃她,还总是觉得她好,不管她怎么样都觉得她好。
姐妹两个亲热了两日,罗衣就带着小婉告辞了。打扰人家小夫妻的生活,是很不人道的。
小婉头一回觉得,原来成亲也不错,可以过得那么美,还能天天睡一个被窝。
她自从七岁之后,娘就不跟她睡一个被窝了,小卉也只偶尔跟她一起睡。
她很羡慕。
等到离京城几百里时,她忽然醒悟过来,逮着罗衣就捶“你又想骗我嫁人!我不会嫁的!”
罗衣吓唬她“你今天就把手印按了!保证自己会嫁人!不然明天我就把你丢路边的山沟里!”
小婉自然不依,跟她打闹起来。
两人悠悠闲闲,快快乐乐地玩了大半年,才终于舍得回家。
小婉十五岁了。
她又窜高了一截,双腿修长,腰肢纤细,眉眼间充满英气,整个人朝气蓬勃,浑身散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往路上一站,犹如骄阳一般,容光逼人。
余念坐在茶楼的雅间,在跟朋友们相聚,无聊地往窗外瞧,就看见一个高挑的少女走过,那张脸赫然是他梦中常常见到的。
“咚!”他腿一软,从凳子上滑落,脸上露出痴笑。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作者给小婉安排的良人,是个心地纯净的男孩子。
大家看到这里,就可以散了。
因为有虐,女主亲自给了小婉一刀。
敲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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