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路:“我家青峰就行,识字,勤快,本分,脑子也活络。”
韩永芳瞥了他一眼,没表态,韩青峰是可以,可你这个当爹的不行,到时候你少不了得掺乎。
大队长就说沈遇。
沈遇忙道:“大队长,我没那么多时间,而且……这个最好还是找社员培训吧。”
这么重要的事儿,不应该交给知青,毕竟知青是外人。知青的心思都在回城、招工、上大学上,没几个人是真心要留下的,而且这会儿知青都被他弄去日化厂也不用种地。
林岚想了想,就帮忙说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柱子,那孩子小时候和大旺一块玩,也上过两年小学。另外还有大队长家小儿子,一共四五个,让他们都去培训也行,看看谁学的好。
韩永芳几个觉得林岚提得合理,就这样定下来。
贷款的文件早就准备好的,既然拖拉机厂有货,他们这几天就可以把贷款办好。有韩青松和林岚在县里,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自己大队出三千,剩下的贷款,极低的利息,多少年还清,都清清楚楚的。
同时赶紧派人去学开车维修,等学会直接把拖拉机开回来就好。
韩永芳等人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林岚那个自学的本事。有人看林岚学得又快又轻松,还不服气,觉得自己也可以。事实证明,一点都不容易,他们大队派了四个去学习的,开车还好点,再笨也能学会,修理机器却不行。脑子不够使的,理解力也慢,老师讲了听不懂,最后学得自己都稀里糊涂的。
所以拖拉机开回来以后,他们闹出一些不是故障的故障。还是沈遇、大旺、二旺几个一边对着说明书看,一边写信给培训班的老师沟通,加上自己买了拖拉机修理书来学,才算把全套家什儿弄明白。他们学会,再由手把手教大队的拖拉机组成员,慢慢带上手。
此是后话。
三旺在家的时候,白天也跟着林岚去上班,公社、县里、下面大队宣传等,他一点也不嫌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有个冠军儿子跟着,林岚的知名度又一次蹭蹭攀升,原本还有些潜在对手都在无形中消散了。
这日林岚和三旺坐着韩青松的侉子去了县里,她领着三旺去看看县里分的房子。
三旺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笑道:“娘,还是你有眼光,没要那筒子楼。”
林岚:“筒子楼要是分两套那还差不多,一套咱家哪里住得下啊。”
三旺:“娘,那不如早点搬过来啊。这样你和我爹上班也方便。”
林岚:“就等着和你商量呢。”
三旺心里甜滋滋的,他不在家爹娘一直想着他,搬家都要和他商量呢。他笑道:“娘,你们在哪里哪里就是我家,不用和我商量。反正我也不是留恋那三间屋子的。”
林岚看着三旺,这孩子离家以后成长的速度非常快,看似还使那么调皮跳脱,可其实他的心智已经越来越成熟。她一边为孩子懂事开心,一边又为他懂事心疼。
晚上下班回家,饭桌上一家人就商量一下搬家,孩子们都没意见。
搬家以后,大旺、麦穗和二旺依然还是上初二,在家属大院不远处的滨北中学就近读书。滨北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到时候连读不用换地方。小旺读书早,这会儿已经读四年级,直接在附近的小学读书就好。
林岚:“那……咱就趁着小三哥在家搬过去。这房子也留着,时不时还得回来住住。”
她和韩青松的工作特殊,时常下乡,晚上太晚就可以在这里住一宿。
他们盘点一下,只把炕柜、手箱、炊具之类的拿过去,像那些粮食缸、大件饭橱等都不用拿,县里也做了几样家什儿,够用就行。主要是县里房子小,东西多了放不下,林岚不喜欢屋子里堆积得满满的。
听说林岚要搬家,韩永芳就和大队长商量,匀两辆大车帮忙往县里拉家什儿。林岚婉拒,毕竟这时候秋收还没忙完,大队牲口都忙得很。
这个韩青松想办法,他给山水农场去个电话,让他们派个司机开车来,帮忙拉一趟就好。
搬家这天,上午八点钟司机开车卡车赶过来,人手多很快就把几样家具都搬上车,用草垫子之类的塞好,免得磕碰。
沈遇跟二旺和麦穗几个道别,相处这么久,现在他们要去县里,他心里很是不舍,总觉得距离远了,感情也会疏远。不过他是个体贴的人,极少会把自己的失落情绪流露出来影响别人,毕竟人往高处走,韩青松和林岚工作出色能搬去城里是好事。
麦穗几个也和他道别,他们阅历还少,觉得好朋友就是好朋友,并不觉得搬去县里就会疏远,说有时间就回来或者邀请沈遇去县里玩儿。
晌午时候,林岚一家坐着卡车去县里,山咀村的社员们正好下工回来,都站在路上目送卡车离去。
有人羡慕道:“看人家韩青松,可真能干啊,才几年啊全家搬城里去了。”
“可不是咋的,有些人自己在城里上班,老婆孩子在家里,等退休再让个孩子接班,可捞不着全家去城里。”
“人家就是命好。”
听着他们或羡慕或嫉妒的话,沈遇不以为然,看不到他们的努力,就会以为是命好。可其实谁的命又比谁的好呢?
他按捺着自己失落的心情,推着自行车想去肥皂厂忙起来。
菜花在那里看热闹呢,她跟沈遇打招呼,“沈遇哥。”
沈遇朝她笑了一下。
菜花就和他并肩走,她一副憧憬向往的样子,“林干事他们好厉害啊,说搬城里就搬城里了,我就没见过咱们这里谁比他们有能耐的。”
沈遇点点头:“的确。”
菜花叹了口气,“沈遇哥,你本身就有文化,应该去上大学的,留在这里真是白瞎了。赵明杰都去上工农兵大学,为啥不是你去啊?我觉得本来应该你去呢。”
她一脸都是为沈遇不平的表情。
沈遇低垂眼睫,默默地走了两步,又笑了笑,“我肥皂厂还有事,先走一步啦。”
菜花却跳上他自行车后座,“我回家,正好顺路,你带我一程吧。”
沈遇看了她一眼有些犹豫,菜花今年14岁,虽然长得干瘦些,但也是大姑娘。他总归也是未婚青年,这样带着她穿村而过,对她一个女孩子影响不好。
菜花看着他,笑道:“沈遇哥,走啊。”
沈遇:“你还是下来,我们一起走吧。”
其实村里人对沈遇的人品那是相当信任的,就算他带着女孩子走人家也只会觉得他在帮助人,并不会多心。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由自主就会注意这个,平时挺注意和女性保持距离的。
菜花眼珠子骨碌一转,岂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她忽闪着眼睛,似开玩笑道:“沈遇哥,你带我怕影响不好吗?”
沈遇:“我怕人家说你闲话,女孩子还是要注意。”
菜花一挑淡细的眉毛,露出一抹讥诮之色,“那我瞧着你和林干事、麦穗、燕燕,也不注意影响啊?”
沈遇蹙眉,认真地道:“我哪里不注意?”
“你看,你送燕燕去郑家庄,是不是俩人一起?你和麦穗学习,是不是经常一起?还有你和林干事,我都看到好几次她坐你自行车,还和你靠得那么近说话。”她微微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说的不对吗?你是看我长得不好看,嫌弃我吧。”
沈遇一怔,随即眉头更紧,他可没料到菜花会突然说这样的话。
菜花看他发怔,就扶着车座靠近他,小声道:“沈遇哥,人的缘分是能算出来的,谁和谁在一起是注定的。要不要我给你算算?”
沈遇笑起来,“不要。我不信命。”
菜花:“那可由不得你呢。其实每个人的命……”她顿了一下,微微皱眉,把林岚一家先踢出去,“都是定好的。如果有人跟那些大地主说他们要遭殃,他们只怕还会笑话别人发癔症呢。可你看呢,大资本家、大地主遭殃,泥腿子当官,知识分子下乡种地,没文化的当干部。哈哈,好笑不?”
沈遇凝眸看她,这个菜花怎么突然这么奇怪,以前她就是个乐呵呵说话有点成熟的小丫头,可没见天这么古怪。
“菜花,以后别说这种宿命的东西,让人听见会批评你的。”
“我知道,就是什么破四旧反封建,那个什么怪力……对,怪力乱神。”菜花讥讽道,“我才不怕呢。”
沈遇心里不舒服,却又不喜欢对人倾诉更不会迁怒于人,于是他找个借口先去知青点,就和菜花分别。
菜花不对劲,而且她居然会挑拨他和林岚一家的关系,这个沈遇一下子就感觉到。
她在说林岚和他关系那么好,为什么不举荐他去上大学,反而让赵明杰去,肯定是故意的,想让他留在日化厂帮忙赚钱。
可沈遇却不这么想,因为林岚一直督促他不要丢下文化课,麦穗和二旺也和他一起进步。就算其他人,他都不会听人家随便挑拨,更何况他和林岚一家关系那么亲近。
只是……林岚一家离开以后,他的确心里很失落,好像丢了什么,心里空缺了一块。
他就知道,自己这是太依赖他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把自己和他们连接在一起。可实际,也许只是自己自作多情而已。
像林干事一家那样的人,任何人只要不傻,都会想和他们多亲近,想要融入他们,对他们来说,朋友多多,也并不缺自己一个。
他一个人在知青点发了一下午呆,直到傍晚才被徐东兴叫回神。
沈遇随便招呼一下,推着自行车回日化厂去,他现在在那里吃饭。他心里有点乱,没骑车走,而是推着慢慢走。走到村后头的拐角僻静处,天也黑了,他听见有人在吵架,居然是燕燕和菜花。
他犹豫一下,停下脚步免得女孩子不好意思。
“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菜花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倒是还知道压着声音。
燕燕:“我为什么要改名字?我娘改嫁就改嫁,可我不姓常啊。”
“你不姓常,你就不是常明燕了!”菜花急了。
燕燕纳闷道:“我为什么叫常明燕?我叫刘燕燕。”
“你……你这个蠢货,我是为你好!”菜花气急败坏道。
燕燕:“你总说为我好,可我想不出我娘改嫁,我凭什么要跟着过去。我现在大了,我赚钱可以养活我和弟弟。我为什么要过去?”
“你会后悔的!”菜花咬牙切齿。
燕燕:“菜花,你太奇怪了。我觉得以后我们还是别往来了。”
这是普通朋友也不要和她做了?菜花冷笑起来,你以为老娘稀罕和你做朋友?要不是看你女主光环,老娘早弄死你!要不是现在还是文/革期,没改革开放不能随意走动,老娘动动手指就给你卖到山沟沟里去,你个有眼无珠的蠢货女主!你知道老娘上辈子是干嘛的吗,你就敢得罪老娘!
燕燕感觉菜花不对劲,月光下菜花身体微微发抖,脸色隐在黑暗中,那双眼睛却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燕燕不明白菜花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有那样让人恐怖的眼神,太吓人,她转身就走。
菜花却一把扯住了她,“我没说话呢,你走哪里去?”
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好姐妹菜花,陡然间就好似变了个人一样,冷酷、暴戾、狠辣,让燕燕不由自主地发抖。
“我要回家了。”燕燕努力保持镇定,“菜花,你别生气,我知道自己做什么。我现在在纺织厂赚钱,够我和弟弟吃的。谢谢你关心,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不想去后爹家,后爹家有哥哥,都是男人我不方便的。”
听她这样说,菜花的神情才放松一些,却依然抓着燕燕:“你不要一直在那个破大队厂子里干。过两年县城肯定招工,你去纺织厂上班,你有经验识字,肯定会被选上的。”
燕燕努力地笑起来,“菜花,怎么可能啊,招工也是知青先去。我哪里有机会啊。”
“我说你有就有。”菜花又烦躁起来,“不是明年就是后年,肯定可以的。”
燕燕试探道:“你咋知道?”
菜花:“我不是和你说过我会算命的?是你蠢非不信我。”
这时候沈遇推着自行车过来,她们听见脚步声就看过去。
沈遇:“你们没去大队剥玉米啊?”
菜花立刻笑起来,跑过去,亲热道:“沈遇哥哥,你听到我们说话啦?”
沈遇:“没,我路过听见你们的声音过来看看。”
燕燕也跟沈遇打招呼,她是回来帮忙秋收的,也是这几天,吴彩仙改嫁给常富余。
沈遇:“我帮纺织厂做的专用液体肥皂好了,过几天和……你可以带回去。”
菜花又用那种眼神看着沈遇,还上前用很亲近的语气道:“沈遇哥,你以前不是都送燕燕的吗,这一次干嘛不送了啊。”
沈遇对她的态度比平日明显冷淡了两分,“我有点忙,你们早点回家,我先走了。”
沈遇推着车子走开,他一走燕燕也回家去。
菜花站在僻静的小路上,村后这里比较偏僻,堆着一些草垛,也有人总喜欢往后面扔乱七八糟的垃圾,在深秋的露水中散发着发霉的臭气,让人鼻子很不舒服。
菜花却不在乎,毕竟她已经习惯更加腐烂的味道,那从前世的灵魂里散发出来的阴沉和腐朽,让她厌恶又向往。
谁不喜欢美丽和光明?
可阳光又不会普照每一个角落。
他们给她机会了吗?
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也不能怪她不给脸。
燕燕一口气回家,关门落锁,进屋里对乐呵呵的吴彩仙道:“娘,我要和你商量个事儿。”
吴彩仙已经习惯闺女越来越有主意,也会主事,“燕燕,说啥?”
燕燕:“你去常家,以后……好好过日子,不用记挂我和弟弟。我要带他去郑家庄,让他在那里读书。”
吴彩仙愣住,张口结舌居然说不出话来。
燕燕的表情很平静,她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唯唯诺诺的女孩子,如今的她自立、懂事、有主见,她知道以娘的性格嫁到常家肯定会讨好常家的几个孩子,但是心里又维护自己儿子。可后爹后娘,本身就说不清楚,到时候不管是那些孩子欺负弟弟,还是娘亏待人家孩子,都不好。
所以,燕燕自己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带着弟弟自力更生,不依附后爹,也不让亲娘难做。
等娘和常富余有了他们的孩子,那弟弟就更显多余,与其这样,不如果断离开。
吴彩仙呆坐半晌,心里竟然松了口气,“行。”
作者有话要说: 不会咔嚓一下子完结哈,会写一下麦姐和二旺高考完,等他们都离家的时候差不多完结。后面的可以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