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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理智与情感

单层的亚麻窗帘。

大小正合适的手工坐垫,里面絮着温暖舒适的棉花,但表布是比较粗糙的棉麻混纺,原因是妈妈觉得坐垫用不着细棉布,细棉布应该拿来做舒适的睡裙和内衣。

家里经济不算拮据,妈妈每年都会买成匹的彩色细棉布给两个姐姐卡桑德拉与简做家居裙和舞会裙,还差半个月才年满6岁的爱丽丝大部分时候只能穿姐姐们小时候的裙子,或者用姐姐们少女时期的旧裙子改的小裙子,原因当然是因为小孩子一年一个样,一件衣服顶多只能穿两季就没法穿了。

今天亨利和简又不在家,他俩感情最好,都有点小小的叛逆不羁。两个同名的女人也没空照顾爱丽丝,就由着她一直待在窗台上。

昨天她被1英镑晃花了眼,忘了本来去书房是想找几本书的,好在简没有忘了这事,除了给她自己借了几本书之外,也给爱丽丝带了两本书回来。

歌德慕沙姆庄园没有适合6岁女孩看的书,简给她挑了两本哥特冒险,此时她就拿了其中一本,但实在也并没有很认真的在看。

18世纪末的英语跟21世纪的英语是有些不同的,乔治牧师是个好教师,但她也不能显得过于聪颖了,奥斯汀家所有的孩子都是乔治牧师教育长大的,简和查尔斯小时候还有哥哥们能够教导他们,等到爱丽丝出生后,家里就只有爸爸能教育她了。

在“低调做人”和“出名要趁早”之间做了艰难的选择题后,爱丽丝选择了前者。这个时代做神童会很累,做女神童可能更累,毕竟这个年代女子地位真心低下,女性没有财产权,也约等于没有人身权,结婚前是属于父亲和兄弟的,结婚后是属于丈夫的,结婚后丈夫可以合法支配你的所有钱财,女性就连写书出版,大部分时候都无法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签署合同也不能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必须由父兄或丈夫等代为签署。

而由于避孕手段的匮乏,女性结婚之后就会进入不停生孩子的循环中,妈妈卡桑德拉25岁结婚,到40岁就生了8个孩子,第9个孩子属于意外;还有爱德华的妻子伊丽莎白,18岁结婚,今年才22岁,就已经是3个孩子的妈妈了。

贵族女性也无法避免成为生育机器的命运,比如1793年刚被巴黎人民送上断头台的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她的母亲可是奥地利女皇玛丽娅·特蕾莎,特蕾莎女皇生了15个孩子!

这在爱丽丝看来,是 极其可怕的事情。

但还好,她还有差不多15年来考虑结婚的事情,所以,现在就开始烦恼是没必要的。

奥斯汀家现在经济负担不重,家里有6个男孩子,除了二哥乔治之外,都有收入;卡桑德拉订婚了,在家等着未婚夫回来就结婚;简也到了待嫁的年龄,所以父母都不拦阻她去拜访邻居,毕竟总待在斯蒂文顿这个小村庄里可遇不到什么合适的年轻男性;爱丽丝还小,花费很少。

二哥乔治跟爸爸同名,据说是3岁的时候发高烧烧坏脑子,也失去了听力,不住在家里,常年住在一个村妇家里,村妇收取费用,将乔治照顾的很好。不是说妈妈不愿意照顾他,只是当时家里孩子一个接一个的出生,她根本忙不过来。

乔治哥哥现在29岁,智力大概相当于5岁儿童,村妇将他养育的很好,长得人高马大的。他白天大部分时间会过来,爱丽丝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玩,乔治很有耐心,知道她是他的小妹妹,很愿意带她玩,也愿意趴在地下给她当马骑,不过这个游戏也不太好玩,玩了几次后就放弃了。

因为要过圣诞节了,乔治牧师的私人教室从月初就停课了,不上课又不用作家务的爱丽丝挺无聊的。家里藏书不多,有一半都是宗教方面的书,圣经,不用说的每个房间都有,就连女仆的口袋里也放着一本,爱丽丝的“启蒙读物”就是圣经。还有一些其他的宗教方面书和论文。

爱丽丝夏天的时候特别迷恋“驱魔”的记录,后来乔治牧师专门跟她说了这方面的事儿,说自从中世纪猎杀女巫的风潮之后,英格兰就几乎没听说过什么驱魔的案例,问她是在哪里听到的,爱丽丝恍然她可能是被电影电视忽悠了,就扯了个借口,说是在勒弗罗伊太太家,听露西说的,露西是勒弗罗伊太太的小女儿,今年15岁。

乔治牧师当然不可能去找勒弗罗伊太太或是露西验证这事的真伪,于是就轻轻放过她,要她以后不要在外面听别人说这些奇闻异事。

爱丽丝很快就对宗教失去了兴趣。

现在她看一些文学著作,莎士比亚这种必备书籍当然早早就看过了,还有近代的一些名家名篇,诗歌散文。解决了单词量的问题之后,她的速度快到惊人,但她很谨慎,家里没人知道她速度很快。

花了半个下午看完一本哥特,爱丽丝离开了窗台,到厨房找了几块燕麦饼干垫垫肚子,在院子里跟乔治哥哥拿树枝赶得一窝鸡到处乱窜,惹得妈妈跑出来叫他俩住手。乔治哥哥赶快抱起她就跑。

“快跑!妈妈要揍人了!”爱丽丝大呼小叫,也不管乔治哥哥根本听不见。

没到晚饭时间,亨利和简就回来了。

爱丽丝奇怪的问:“怎么今天勒弗罗伊太太没留你们吃饭吗?”

简气鼓鼓的瞪了她一眼。

爱丽丝翻了个白眼,去看亨利。亨利对她做了一个鬼脸,小声说:“简生气了。”

简看起来很生气,“别说这个!”气冲冲的上楼回了自己房间。

“谁惹她了?”爱丽丝瞪大眼睛,“她可很少这么生气呢。”

“都怪汤姆。”

“哪个汤姆?”

“勒弗罗伊太太的侄子,确切的说,是勒弗罗伊先生的侄子。”

“噢,我知道,你提过的,你的‘朋友’。”她故意重重的说“朋友”这个词。

亨利贼溜溜的笑,“他得罪了简,真是个冒失的家伙!”

“他不是在伦敦学习吗?怎么去了阿什?”

“他放假了。”亨利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简心情不好,你就别去惹她,你乖一点。过几天汤姆会到家里来拜访,我告诉他了,谁他都可以应付过去,只有我的小妹妹不许他随便应付。我要他好好想想一个6岁的小姑娘 会喜欢什么礼物。”

亨利得意洋洋,“这下子看他要怎么办!”

爱丽丝一点也不关心这两个好友之间在玩什么,“不用费劲想了,给我钱,1镑就行。”

亨利简直要捶地。他伸手捏了捏她脸蛋,“你说说你这么个小东西,怎么现在就知道金钱的魔力了?!”

爱丽丝躲开哥哥的魔爪,“没钱万万不能。”

等到爱丽丝见到汤姆·勒弗罗伊的时候,无端松了一口气:确实算得上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不然的话,眼光很高的简怎么会喜欢他?

还有,真的不像詹姆斯·麦卡沃伊,她总算不是穿到了电影里,也是呢,电影里他俩认识的时候好像是夏天——或者是春天?总之,不是冬天。

年轻男子笑容满面,甜言蜜语的夸赞了一番爱丽丝,夸她是他见过的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姑娘。

爱丽丝就不明白了,明明这家伙学的是法律,嘴皮子应该是很溜的,也很会说话,怎么居然跟简第一次见面就闹得不愉快?就冲这糟糕的第一印象,后来简又是怎么喜欢他的呢?或许就真的是看脸吧。

不过也许,简因此才会对他印象深刻吧?

还有,他们到底会不会——计划私奔呢?

私奔这种事情,对男女双方家庭都是丑闻。在英格兰的乡村,没有什么八卦小报,人们的嘴巴就是gossis的传播途径,就是简·奥斯汀这样的文艺女青年也很爱好听八卦。不久前,奥斯汀家还就迪恩教区的一件私奔未遂事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乔治牧师认为男方人品恶劣,一个正直的年轻男人就不应该做出诱拐女孩的事情;妈妈唾骂了男方的无耻之后,又说女孩太蠢,私奔不仅仅对她自己是伤害,对她的家人——父母、兄妹都会是耻辱;凯茜——也就是姐姐卡桑德拉——认为两个人既然相爱,就要努力克服困难,说服双方家长同意他们的恋情;简出乎意料的比较天真,居然认为在一些前提下,私奔是值得同情的。

亨利则从年轻男性的角度来看,说男方是个懦夫,胆小鬼,不值得同情。

爱丽丝由于年龄太小了,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地方。

但纵观家里人的态度,发现姐姐们都有点天真,尤其简,可以说是完全符合一个涉世不深傻白甜乡村女孩的人设。

她琢磨着这不奇怪,简的一切知识几乎都是从书上得来的,她没有到历经世情的年龄,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凯茜也是单纯的乡村女孩,认识了同阶层的一个老实善良的男人,顺利订婚,甜蜜待嫁,也对人心险恶毫无概念。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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