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秘爱沈先生轻轻亲第102章重逢她被老婆婆送到江南园林,确认身体还在后,老婆婆才独自离开。 连苏未晞自己都没想到,沈司夜把她的身体放到了冰棺中保存。 这也使她顺利附身成功。 回不回到这个身体中来,对她来说,有利有弊。 利处是不用再寻合适的身体,省了不少时间。 加上这个身份开的店,她还可以继续下去,更好持续自己的专业。 弊端显然是裴均均知道她醒来,还会寻找机会动手,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她的警惕戒备心需时时刻刻不能松懈一丁半点。 这是其一,其二是她的已婚身份,沈司夜的妻子。 去年在这具身体第一次醒来,她需要沈太太的名头,也想要好好过日子。 而现在,婚姻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期盼。 生孩子 她为自己之前的愚蠢想法感到后悔,更庆幸没有怀孕成功。 出事那天身怀有孕,她断气这么些天,还不是只会胎死腹中 通过被裴均均暗算这件事,苏未晞真正的认识到,比起自己舒服的活着,别的都不值一提。 那些遭受痛苦折磨的日子,谁能替她分担一点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 自己不强大,哭给谁看 在那天坑里,哭都没人看 不是正常人,又何必挂念正常人的安稳生活 明白自己的定位很重要。 “少少奶奶”值班的小c率先发现坐起来的苏未晞。 其他人一起看过来,个个面露喜色,急忙去通知了范令先。 当范令先过来的时候,房间里开了暖气,热烘烘的,苏未晞坐在床边裹着被子在按摩自己的腿脚。 刚从冰柜出来,浑身冷的如下了冰窖,瑟瑟发抖。 他让下属们都出去,自己独自上前小心翼翼的解释,“少奶奶,你终于回来了,少爷守了你半个月,见你迟迟不醒才不得不回九和市了,我已经通知他了,少爷已经动身回来了。” 苏未晞抬头看向他,“让厨房给我煮一杯热牛奶。” “好。” 感觉身子暖和了一点,她喝了热牛奶,去浴室泡热水澡。 泡了一个小时,才出来吹头发裹着浴巾去衣帽间找衣服穿。 挑来挑去,她的手落在一件浅粉色的长款修身毛衣上。 套上丝袜,拎了一双长筒靴穿上。 化妆前先敷了保湿的面膜。 气色被彩妆遮住,看起来状态好多了。 她给父母弟弟以及乔心羽发了短信。 搜了关于自己的新闻后,苏未晞没忘记拍照发微博。 暖气关了后,她拿着手机到阳台上去。 苏未晞仰脸看着天空,星星漫天,天亮会是好天气。 直升机的声音趋近,院内的双排大灯把整个院子照的通亮如白昼。 是他回来了。 奔跑的矫捷身影没有看到阳台上站着的她。 一口气跑到卧室,环顾一圈没人,沈司夜脚步缓慢走向冰棺前,明知道范令先不会骗他,但还是先确认了一遍。 浴室、衣帽间一一看了后,才看到阳台上的她。 他呼吸不稳疾步上前将她抱在了怀里,嗓音沙哑,“未晞。” 她没推开他,也没说话,站在那里静默着。 “还在生气吗”他微微松开她,板过身子面对自己,柔声细语,“是我不好,我向你认错,别气了。” 苏未晞把他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拿开,“去年到现在,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算短,也许我没那么了解你,但截止目前,我对你的认知已经够了,你不需要向我认错,正因为你的坦诚才让我彻底清醒” 沈司夜望着她,五官沉了下来,“你真的不肯原谅我” “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这是我的底线问题。” 底线 他是对她做天理不容、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事情了吗 没有吧 正常的夫妻生活在一起总会有不如意小吵的时候。 况且他们还不算吵架,只是拌了几句嘴,就这么难以释怀吗 看出她的坚决,沈司夜明白她想好聚好散,但他怎么会放她走 “以后我住次卧。” 比如离婚来,分居还有挽回的余地。 “不用,我搬去水榭花都住,以后维持表面夫妻关系就可。” 意思不跟他一个屋檐下,见都不想见他。 沈司夜抿唇,嗓子口像堵了一样,上不来下不去。 “既要做表面夫妻,那你还欠我两次的夫妻生活是不是也要不作数了” “自然是作数的。” “记住你说的话。” 苏未晞暗想,怎么难道还想一次夫妻生活持续个十天半个月 不就两次么 自己答应过的,当然会做到。 “你能回来我很开心,那天究竟为什么你会突然离开了身体” “你喂我吃的蛋糕被裴均均下了锁魂符,我被强制拽了出去。” 她选择告诉他,就算因为没有证据不能说服他,但提个醒也是好的。 最起码让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裴均均毫无防范。 只是她想错了。 沈司夜跟裴均均认识很多年,纵对她没有男女之情,却也是当朋友看的,信任度不足以因为她的三言两语就出现裂痕。 “是因为甜品是均均准备的,所以你才怀疑她吗我把那天的监控完完整整看过了,她并没有动任何的手脚,而且她也不知道你是附身,跟你也无冤无仇,也没有动机。明知道出事会第一个受到怀疑,她会这么做吗以她的智商,这么低级的事情不像她能干出来的。” “我的确没有证据证明是她做的,也不清楚她是怎么弄到甜品里的,更不知道她的智商有多高,我没想让你为我出头,只是看在我们是夫妻的份上提醒你,她不是个好东西,你觉得我在胡说八道,转头忘了我的话就好,不用给我描述你有多么的信任她的为人。” “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如何知道她所为的” 苏未晞一个字都不想在这件事上跟他交涉。 “再怎么说我也没有证据,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