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矛破风,没入大地精的头颅。
领悟到这层意思,叶芝大方收下这笔丰厚的礼物,命令德里克向白夜城写一封感谢信。
但托马斯雄踞白夜城,根本没有理睬一个晨霜岭男爵的必要,他的此番态度令曾经混迹王都圈层的德里克,心中满是疑虑。
以弗卡斯的经验判断,这批地精是大部队的前哨队,必须把它们全部歼灭,才能防止它们回传消息。
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相信,世界的本质是一棵参天巨树,因而命名为世界树。
叶芝沉吟。
叶芝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试着挥了挥细身剑。
“若能成为吟游诗人职业序列里的剑舞诗人,剑术也能够得到提升……”
法理来说,叶芝的领主是当今的金狮国王,不过晨霜岭的地缘极为特殊,叶芝和一个独立统治者几无区别。
“萝塔也跟着一块出发了。”格蕾想了想,说道,“我总有种预感,那孩子距离晋升一环巡林客,应该不远了。”
一名训练有素的民兵能同时对付两只地精。
自己有剧情先知的优势。
往年,晨霜岭有伯朗第伯爵派兵驻扎,面对地精大部队有过大胜,这一度给绝岭山脉中的地精部落留下阴影。
「护盾术:一环。制造一面看不见的法力护盾飘浮在你身边,能够拦截所有瞄准你的魔法飞弹。」
这柄附魔单手剑还是天然的施法道具,叶芝伸出两指,轻轻抹过细身剑的血槽,法力波动顿时萦绕在他四周。
当年他率领十二名传奇强者组成的圣堂骑士团,横扫中庭大陆,建立庞大帝国。
叶芝暗道:“但这也是我组建的第一批班底了……”
“距离村外大概半天路程,发现疑似地精小队的痕迹,数量约有二十多只,弗卡斯已经率领民兵队前往清剿了。”
啪地一声,把书合上,叶芝再次确认道:“两百枚金币?外加一把附魔武器?”
前身的战技天赋约等于零,不论是骑术还是剑术都十分堪忧。
“不要走神!”弗卡斯突然喝令。
魔法飞弹,又叫奥术飞弹,低环法师的神技,一种拥有自瞄、必中的强大法术。
有了这把灵盾之剑,就不怕被不讲武德的敌方法师,暗中用魔法飞弹偷袭了。
白夜城主在剧情里有不少戏份,此人广结贵族,囤粮筑墙,藏拙于外,颇有时机一到,邀请各路诸侯共襄盛举,上王都清君侧的意味。
“叶芝,有件事!”
弗卡斯抽出单手剑,亲自迎战大地精。剑锋斩在大地精的肩膀上,痛的它哇哇大叫,横扫出战斧贴着弗卡斯胸甲堪堪避过。
晨霜岭能为白夜城缓解应对寒潮的压力,这也是托马斯伯爵示好的主要原因。
好在长矛队占据高坡,地形优势很大。
寒潮将至,魔兽进犯得也将更为频繁,我不可能每次都亲自出征,交给弗卡斯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很快。
白夜城送来的两百枚金币,就当下而言,属实是笔巨款。
“全体后退十步!”
同为贵族,一名伯爵并不一定就比男爵更具实力,得看封地、廷臣、部队等综合因素。
“还给我送了一柄附魔单手剑——”
细身剑本就权贵们常用的仪仗剑。
但叶芝记得《幻翼》剧情,这位大帝压根不相信圣光,把圣光教会立为国教,纯粹是为了巩固统治而已。
很快,一头穿戴青铜盔甲,有半身人身高的大地精龇起獠牙,挥舞双手战斧,朝着长矛队冲来。
而萝塔既有成为游侠的天份,又跟随叶芝等人经历了鹿鹰兽之战,晋升是水到渠成。
灵盾之剑的剑身中央有一条浅浅的血槽,护手呈月牙形,剑柄末端装有一个球状挂坠,整体优雅,配合皮革剑鞘,挂在腰间非常能凸显气质。
这时。
弗卡斯回头一望,只见萝塔保持着掷矛的动作,呼吸微促,身上散发着独特气息。
残阳如血,弗卡斯心有明悟,暗道:
“看来,萝塔唤醒了自己的生命之树,开启了一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