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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季维“嗯”了一声,没再多劝。

陆慎行放开他后,他就坐到了桌前,开始吃蔓越莓沙拉。

沙拉酱不是常见的凯撒或者千岛,像是奶油般细腻的口感,混合着浆果酸酸甜甜的味道一点也不腻,反而层次丰富。

他用勺子舀着吃的时候,略微一转头,发现陆慎行一只手撑着头,正眯着眼睛在看他。

极其认真的注视。

他转回头,咽了咽喉咙,吃沙拉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几分,咀嚼的速度也放缓了,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第二天,季维和陆慎行起得很早,阿历克塞已经等在酒店外面了。

他们进了车。

阿历克塞坐在副驾驶上,黄伯坐在前排,他的目光落在空出来的座椅上。

陆慎行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替他理了理衬衫领之后说“他不去。”

季维默然点头。

应该是他爱豆没有告诉应关霄吧,即使他们关系那样好,应关霄也对自己的事知之甚少,让他能够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不被打扰。

阿历克塞给司机指路。

山路陡峭。

幸好开的是辆改装越野车,在山间行驶没什么压力,一直开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盘山公路的尽头。

路没了。

“得走上去。”阿历克塞指了指山巅,“差不多要走半小时。”

季维抬头看向离得极为遥远的山巅,被郁郁苍苍的针叶林覆盖着。

他们走到山顶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

山顶是一片平坦开阔的土地,除了边缘陡峭的山壁,只有一间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木屋,屋身斑驳,角落长着绿色的青苔。

“他生前就住在这个木屋。”阿历克塞不敢靠木屋太近,离了有数米的距离,“他看见小孩儿就要给糖,可他给的糖已经过期很久了,皱皱巴巴的。”

季维突然没有勇气踏进屋。

上午的山风带着一丝寒意,吹在他脸上,像钝乏的小刀割一般,他却并不觉得难受,反而让他无比的清醒。

越清醒,越不敢踏出这一步。

陆慎行静静地向他伸出手。

仿佛光明骤然划破漆黑的长夜,极具蛊惑力地吸引着季维,将他所有的恐惧都压在心底,循着光亮而去。

他和陆慎行走进了木屋。

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鼻而来,蛛网肆意地从墙角一直织到天花板,悬空垂下。

木屋应该是守林人废弃的屋子,还安着电话,只不过电线被扯断了。

木屋一共有两间屋,最外面的这间屋子面积狭窄,四处散乱着拆封的食品盒,食物早已腐烂化成水,现在已经成了虫窝。

可以想象居住人的生活状态。

肮脏的、凌乱的。

除了柜子上的一罐糖,什么也没有。

糖是很普通的牛奶糖,罐子上的标签已经辨认不清了,应该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

而放在柜子上的油罐、盐罐等全都空了,阿历克塞说他是饿死的,想必死前饿得什么都往嘴里塞,直到什么也没有了。

可他却没有碰那罐糖。

季维抿了抿唇。

他走向另一间屋子。

木门掩盖着,却掩盖不住浓烈刺鼻的味道,像是尸臭味,他推门的手停了停,闭了闭眼推开了门。

他猛地睁大眼。

想象中的画面没有出现,只不过因为曾经尸体停留的时间太久,地上勾勒出了一个人的身形,气味也是从此处而来。

不过令他震惊的不是木板上的痕迹,而是墙壁上挂满了画卷,收放自如的笔触,色彩冲击性极强,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或许是,叶朗的世界。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一定会为这些叹为观止的作品而激动,因为当世再找不出这样的艺术风格,足以在天才辈出的绘画史上留下一个名字。

可季维和陆慎行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房间里狭小的书桌上,上面有个陈旧的牛皮本子。

季维走出去,翻开。

是一个日记本。

他的手指颤了颤,可还是翻开了。

日记本的主人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每天写日记的人,时不时记上两笔,有时候隔上一年才会写。

家里的钱终于还完了,赶在今年回到学校,花了半年时间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卖了一头牛当学费

带了一牛皮口袋橘子来学校,室友们说我傻,但还是接过去了,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给我夹了好多肉,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

季维看着日记,一个热情开朗的瘦削青年浮现在他眼前,青年的人缘很好,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他,明里暗里照顾他。

渐渐地,日记本里多出一个人,代称为“老师”的人。

今天把油画课作业交上去,还是只有六十分,其他人都不能理解我的画,只有老师欣赏我,告诉我要相信自己,晚上还请我去他家看画,我很感激他

我发现自己不是不能画好画,在老师家里临摹了齐白石那张墨虾,他欣赏这幅画,我送给了他,但我还是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

唉,期末考得普普通通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风格的确太超前了,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

一个念头也没有,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何其骄傲的一个人。

他继续看下去。

毕业了,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不能老麻烦老师,委婉地拒绝了,但画卖不出去,愁啊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我吓了一跳,不会还是未成年吧,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但没关系,我喜欢说话

青年结婚以后,季维从字里行间都没感受他油然而生的喜悦,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顿住了。

今天女儿出生了,我给她取名叫叶知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

他第一个学生。

他忽然想喝酒了。

他慢慢走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没有任何光,黑沉沉的地下室,以前是有灯的。

后来怎么没了呢

他记起来了。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

怪他。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他囚禁了叶朗,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

不是出于情欲,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他想要青年的臣服,但无可否认地,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也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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