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麦虽然只有十五岁,身形也略为娇小,力气却是大得惊人。
她气呼呼的从地上扶起这个比她大三岁还高她一个头还多的哥哥,一直抱到了床上躺下,这系列动作的完成都显得不是太吃力。
任甄的酒量一直很好,平时喝个两斤的二锅头都没什么问题,今天只喝了那么几口,就醉成这样?怪不得吴老头说这酒后劲大。麦麦噘着嘴帮任甄掖了掖被子,任由任甄呼呼睡去。
任甄这一觉一直睡到了凌晨才呻吟着醒过来。
他强撑着支起上身,看了一眼睡在旁边小床上的麦麦后,皱了皱眉又迷迷糊糊的重新躺下。
听到任甄的动静,一直没有睡意的麦麦一咕噜的爬起来:“你醒了?”
任甄揉揉蹙起的眉心“嗯”了一声,翻了个身,背朝着麦麦含糊的道:“不知道怎么的,头痛的很,身上也很冷……”
难道真的生病了?
麦麦心里咯噔了一下,忙摸了摸任甄的额头……
竟是滚烫得很。
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任甄生病过。见鬼!都怪这个死老头!如果不是老头带酒过来,还说些胡话,任甄能生病吗?
顺理成章的,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了吴老头的身上。
找来湿毛巾敷在任甄的额头上,又倒了杯温水握在手里,麦麦不安的道:“怎么样,要不要喝杯水,要不要去卫生院看看?”
“任甄,任甄?”
本来闭着眼睛的任甄,在麦麦的呼唤下努力睁了睁眼,两眼白茫茫的道:“你是谁?”
“你是谁?!”
这三个字,让麦麦想起了十年前,任甄也对她说过同样的话,“你是谁?”
那时八岁的任甄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要去往哪里,迷茫又无助的坐在她家的门口。恰好遇到五岁的麦麦从家里走出来,任甄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
从此,任甄就成了她的哥哥,在她家一住就是十年。
麦麦凝视着任甄烧红了的脸颊,许久才回到自己的小床蜷成花卷状躺着。听着老鼠悉悉索索的声音,外头隐约传来的小孩的哭夜声,就着家里那五瓦灯的光亮和任甄的梦呓竟也迷糊的入睡了。
……
……
晨曦微露,公鸡叫的第二遍,就已经有人摸索着起床。
一个戴着草帽的中年男子赶着骡子上了坡。
这个山坡素有十三坡之称,名字是效仿京城十三陵的称谓,指其阴气盛。很少有人会走这条道,除了自认为胆大而抄近路的人。
中年男子这是要把家里的粮食运点给自己的老丈人家,要走大路的话估摸着最少也要走上个三四个小时。于是,他选了一条节约体力的近道。
一路还比较顺利,中年男子放松了警惕,吹着口哨寻到了一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正想解手时,却……
撞上了一具横在地上的女尸。
女人的身体颜色已变得灰白,那敞露的胸脯上腻着一大血渍。
血渍顺着流到了身下,那红褐色俨然像是开败的花瓣,垂死也要粘着花芯却也失了最后的美感。尸体的上方飞舞着成片的苍蝇,人稍微一走近便“嗡”的一下散开,却并不飞远。
看到这一幕,中年男子顿时吓得尿了裤子,一连跌了几跤才好不容易从坡上跑了下来,直奔村里的派出所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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