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简和宾利先生的婚礼, 是近几年来第一桩在附近举行的婚礼。
这可是天大的喜讯,特别是宾利先生身为投资者,人脉极广, 他的好名声又是远近为名,不少梅里顿的未婚姑娘们都盘算着趁着简的婚礼,或许还能给自己寻觅一位和宾利先生差不多优秀的如意郎君。
可惜的是桑顿先生和玛丽那位远房亲戚玛格丽特·黑尔小姐并没有来。前者忙于打理工厂,后者忙着陪伴母亲,两个人都停留在了米尔顿。
不然的话, 玛丽觉得帮着这两位“傲慢与偏见”的情侣撮合一下也没什么——不过也不着急,反正玛丽过几天也会去米尔顿嘛!
然而玛丽当不成红娘,不见得其他人不会心存同样的心思——比如说卢卡斯爵士。
大女儿出嫁之后, 家里还有一位小女儿呢, 向来仁善大方的卢卡斯爵士, 趁着简的婚礼前期, 邀请了到访的所有绅士小姐们,举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舞会。
又到了玛丽平日里不太喜欢的社交环节了。
和往常一样, 她还是站在大厅的角落, 躲开了大部分青年的目光和小姐们的交谈。反正她对八卦没兴趣, 这周遭的漂亮姑娘这么多, 也轮不到其他绅士向自己示好嘛。
不如趁着这个功夫, 好好构思一下自己的新连载。
这么想着,玛丽就立刻走神了。
今天上午的时候, 霍尔主编的回信送到了朗伯恩。
——准确地来说, 不是信件, 而是一个大大的包裹。
玛丽拿到包裹时吓了一跳,等到拆开包装后就立刻明白了霍尔主编的用意:包裹里全是过期杂志和报纸,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刊登了P.T.巴纳姆的相关报道或者故事。
霍尔主编在信件中说,若是以巴纳姆为人物原型,可以仔细阅读一下当时的评论和反馈,说不定会对玛丽的创作有所帮助。
其实玛丽没在信件中说灵感来自于巴纳姆。主编就是主编,果然是位见多识广且嗅觉敏锐的人。
除此之外,霍尔主编还肯定了玛丽的想法。他认为以真实人物改编创作是件可取的事情,特别是P.T.巴纳姆先生的故事是社会热点,要是写得好,那玛丽的连载就不仅仅只是架空的推理悬疑小说,也带上了针砭时弊的价值含义。
他赞扬了故事“接地气”和反应现实的行为,但与此同时,霍尔主编也叮嘱道,说若是玛丽想要马戏团老板最终大获成功,仅仅是梗概中的夸张广告是不可行的。现实中媒体和民众对巴纳姆的反馈负面多于正面,几乎所有的“体面人”都以他的成名和备受欢迎为社会耻辱。
所以玛丽想要在真相大白后,这番狂欢依然使得整个巴黎的人为之沸腾,那马戏团老板需要一个动机——一个能让现实中的读者,和小说中马戏团的观众一样忍不住拍手喝彩的动机。
这点倒是和玛丽的想法不谋而合。
她也在考虑究竟马戏团老板是为了什么策划出这场盛大狂欢。贪图钱财肯定是不行的,这点就不需要玛丽贴近现实了,而需要她发挥想象力,把结尾写的越浪漫、越绚烂,才是合适的。
具体什么理由好呢……
就在玛丽深深思索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默不作声地踱步到了玛丽身边,挡住了她的视线。
玛丽下意识地抬头,直至看到达西先生英俊的扑克脸,恍然眨了眨眼睛,才回到现实中来。
“啊,达西先生,”她开口,“很久不见。”
“很久不见,玛丽小姐。”达西颔首。
“有什么事吗?”
“……”
能有什么事,他只是见到认识的人,出于基本的礼仪来打个招呼而已!
这位玛丽·班纳特小姐,还是和之前一样放肆无礼。达西先生很是无奈——她的大姐是淑女中的淑女,温柔的能掐出水来;二姐则独立聪明,举手投足都带着不同于乡绅之女的气质。
然而遗憾的是,两位优秀的姐姐并没有给玛丽带来多少正面的影响,达西承认玛丽是位聪明的年轻小姐,但她也是发自真心地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和社交关系。
简直和他那位天才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模一样。
该怎么说,同类型的人总会相互吸引吧,虽然不见得歇洛克对玛丽有多特殊,但达西能看出来,玛丽·班纳特小姐是实打实的对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活倍感兴趣。
“听说你在伦敦做了不少事,”于是达西先生开口,“连载顺利过稿,还帮助查尔斯追查到了有用的案件线索。”
以及认识了一位虽然贫穷,但格外高贵的新朋友玛丽·摩斯坦小姐呢。
当然这话玛丽是不会对达西说的。
她点了点头:“一切都很顺利。”
达西:“那恭喜你了,小姐。”
玛丽:“然而我听说你最近却不怎么顺利,先生,在罗辛斯庄园,莉齐拒绝了你的求婚,不是吗?”
达西:“……”
这是能直接向当事人提及的事情吗!
达西先生再次确定了,他真的不喜欢这位班纳特家的三小姐!
玛丽当然看出了他的不满,但她也是真的不在乎。
她又不傻,玛丽早就知道达西先生不喜欢自己。然而她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讨达西喜欢——玛丽又不是英镑纸钞,要人人都喜欢她做什么?
当个不人见人爱的玛丽苏女主角也挺好的,至少她能安心写自己的小说,想办法帮助一下穷人,说不定还能继续破破案件,日子多快活。
所以玛丽还是说了下去:“我很抱歉,先生,不过我觉得……你直接求婚,有些太心急了。”
达西阖了阖眼睛。
这也不是玛丽第一次直入主题了,所以达西不满归不满,倒是依然选择了同玛丽继续交谈。
“伊丽莎白小姐已经拒绝了我,”他平静地说,“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
“不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