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知道了。”李云龙答应了一声。
等祝凤英离开之后,病房里面就陷入了沉寂,李云龙和张淑娜都感到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半晌之后,张淑娜才开口打破了沉默,说道:“小龙哥,我要回学校了……”
“啊?这么快啊?那我送送你吧,正好我也要出院了。”李云龙有些傻傻的说道。
张淑娜点点头,说道:“那好吧。”
李云龙并没有什么东西好拿的,当下就和张淑娜出了门。
两人来到医院楼下的公交车站,正好看见经过黔州一中的公交车开过来,张淑娜犹豫了一下,对李云龙说道:“小龙哥,我先回学校了……”
李云龙点点头,说道:“好吧,你路上注意安全。”
“嗯,我晓得的,小龙哥再见!”张淑娜朝李云龙挥挥手,然后向停下来的中巴车走过去。
临上车前,张淑娜突然又回过头来,对李云龙说道:“小龙哥,记得你答应我的事情,九月份我可是要和你一起上华大的。要是你敢骗我,我一定要你好看!”
说完,张淑娜还朝李云龙挥舞着小拳头,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啊?!”对于张淑娜这突如其来的话,李云龙有些目瞪口呆。
……
李云龙并没有坐车回家,在医院里躺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李云龙感觉自己的身体都要生锈了,所以,他决定走路回去。
黔州中心医院距离李云龙家并不远,更加上由于是旧城区,以前居民区的小道很多,再加上人烟稀少,有些小道根本平时一整天都不会有几个人经过,所以显得很安静。
李云龙很喜欢这种安静的环境,在阳光下轻松的走着,李云龙的心情很好。
只不过今天,就在快要到家的时候,李云龙发现,这条路上似乎有些不寻常。
就在他面前不远处的地面上,李云龙看见了一滩触目惊心的血痕!
虽然在修真界的时候,李云龙没少见过血腥,甚至杀过不少人,但是,这里可是和平的地球华夏,在这路上怎么会有血迹呢?
“靠,这不是人血吧?”李云龙起初有些震惊,不过思索了会后便安下心,自言自语道,“难道是这附近谁家的狗被偷偷给宰了?”
最近由于黔州区野狗泛滥,所以前阵子一批专业打狗队凶悍的几乎将全城的野狗都打了个干净,所以李云龙自然容易将这血和狗血联系在一起。
不过很快,他便隐约的听见前方有人声传来。
在这寂静的小道,一点声音自然都会被无限放大,更何况李云龙因为开始练体的缘故,最近耳朵灵敏了不少,他自然能听到。
“我擦,还真有杀狗的家伙啊?嘿,偷杀别人的狗,问他要条狗腿也不错,回家可以做一锅狗肉汤,正好给老妈和自己补补。”李云龙自言自语道。
小道四通发达,遍布老建筑的四周,俨然如同迷宫一般。在从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这些小道有个戏称,叫做老马迷途,意思是就算识途老马到了这里,恐怕都要迷路。
不过对于李云龙来说,这些小道他却是熟悉无比,闭着眼都能摸索的找到出路。所以很快,他沿着路边的点点血迹,很快便找到了刚才发出声音的附近。
然而,当他拐弯之后冲进另一条小道时,整个人浑身一震!
就在他的面前,有位老者正半躺在地,手扶胸口靠在墙壁上不停的踹着粗气,而在他身上那古朴的黑色唐装上,却染着很大一片深黑色的鲜血,这些鲜血,正不断的沿着衣角边缘滴下,一滴滴的落在地面上,无比的血腥和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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