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琛浑身僵硬,想要推开她,丁晓晓却踮起脚尖,两条手臂也绕在了男人脖子上。
唇上还带着少女的馨香芬芳,被酒气一熏,陆琛忽然觉得热了起来。
一切都变得不真实,担忧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混杂在一起,让人神智模糊起来。
陆琛眼神骤然加深,低下头加深了这个吻,在丁晓晓的诱导下,将人打横抱起,放上了床……
次日,丁晓晓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陆琛俊朗的容颜。
男人还在熟睡,俊美好似天神的容颜尽在咫尺,丁晓晓像被蛊惑一般,伸出手轻轻描摹他的眉眼。
一抬手,才发现手上沾染了大片血迹,顿时一惊。
这么多的血肯定不会是她的,想起昨天陆琛手上的伤口,丁晓晓立刻爬了起来,想去给他拿药来包扎。
才刚起身,熟睡的陆琛立刻睁开眼,一把拽住她的胳膊:“你又去哪!”
丁晓晓没想到他会醒,生怕他又以为自己要跑出去胡混,忙道:“我只是想去给你拿药箱包扎一下,真的,我不会跑!”
说着还举起手,示意自己什么也没拿。
却没想到自己还没穿衣服,原本就只披着一层被子,一举起手,被子滑落,立刻什么遮挡也没了。
陆琛顿时一僵,像是才想起昨天发生了什么事,迅速转过了头,声音咬牙切齿。
“把衣服穿上。”
丁晓晓眨了眨眼,后知后觉地“哦”了声,嘿嘿一笑,起身穿上睡裙,低头时,发现自己身上有许多青紫印记。
喜欢了陆琛将近十年,总算把生米煮成了熟饭,丁晓晓眼角眉梢都是喜色,得意洋洋地爬下床拿来了药箱。
陆琛的余光一直注视着她,看到少女身上青青紫紫的印记,不用想都知道是自己昨夜酒后失控咬出来的,顿时一阵懊恼。
丁晓晓却毫无所觉,拎着药箱跳回去,软和的床晃了晃,陆琛还在生闷气,眼前就多了一张精致的小脸。
丁晓晓弯起眼睛乖巧道:“大叔,手伸出来,我给你包扎呀。”
陆琛听见这个称呼,忍不住失神。
自从他不顾丁晓晓的反对把她送回秦家,丁晓晓就开始和他渐渐疏远,他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再听到过这句称呼了。
往常丁晓晓一旦有什么事想求他答应,都会装乖卖巧。
叫他大叔,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事。
陆琛冷冷看她一眼:“又想干什么?”
丁晓晓吐了吐舌尖,撒娇道:“你先把手拿出来。”
陆琛一动不动。
丁晓晓一撇嘴,直接上手,一把掀开了他的被子!
陆琛还没来得及穿睡衣,被子下,健美的身材和肩膀的几道红色抓痕十分显眼。
丁晓晓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观察陆琛的身材,昨夜趁着酒劲儿把人睡了,却黑灯瞎火什么都没看到,此刻大白天日光灿烂,陆琛健美的身材一览无余,只看了一眼,丁晓晓的脸就红了。
陆琛僵硬刹那,用力扯回被子盖在身上,一张脸黑如锅底,看起来即将爆发。
丁晓晓后知后觉地咽了口唾沫,为自己昨天敢主动睡陆琛的行为感到一阵后怕,忍不住想要后退。
才爬了一步,就被陆琛大手一拎拽了回去,生怕会压住陆琛的胳膊,丁晓晓忙在他肩后撑起身子,低下头看着男人。
陆琛眯起眼看她,冷冷道:“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