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娜跟李介宾都是共情能力很强的人,这种人好处是洞察力更强,往往拥有更快的学习能力,缺点就是,太敏感。
古人云,情深不寿。
简单做了告别,各回各家。
等到第二天,网上官方通告发出来的时候,李介宾也了解到了这件事的始末。
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原告党某,也就是这次的fz嫌疑人。
原告党某的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被告李某的小客车发生轻度碰撞,党某的左踝关节、左腕关节轻微损伤。
经交通部门责任认定,被告李某全责,原告党某无责。
因双方和解未达成。
党某起诉,让李某及其保险公司赔付各种费用累计93元。
此案由王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有关证据,对党某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点奇怪,既然如此,那原告党某为什么要对王法官行凶呢?
接着往下看,这里涉及到一些医疗相关内容。
党某住院29天,但实际住院只有15天,而之后的14天并非实际住院。
在这14天里,党某的医嘱只开了1盒口服止痛胶囊与三盒外用消痛贴。
故此,斟酌按实际15天的住院天数来计算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最后,判定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赔偿原告党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判决后,原告党某对王法官未能全部支持其诉讼心有不满,于是悲剧发生了。
要想解读这个判决结果,首先要理解这个住院一环。
这里解释一下,什么叫非实际住院。
非实际住院,又有个称呼叫“挂床。”
指的是患者在不符合住院标准,或者已经达到了出院标准后,仍然不愿意出院,并且,拒绝治疗的行为。
对医疗行业不熟悉的朋友可能不是很好理解,举另外的一个例子就明白了。
日本很多“长寿老人”,其实很多都已经去世了,但是会有家属为了继续领取老人的高额养老金,隐瞒老人去世的消息。
而“挂床”也是如此,这实际上是一种骗保行为。
有人会问,真有那么傻的,没病还跑去住院?
不一定傻,关键点是,看花的是谁的钱。如果是花自己的钱,那没多少人愿意住。
但如果住院=赚钱呢?
买过疾病保险的朋友知道,有些保险,住院后每天都是有补助的,少的几十块,多的几百块,而这些人就是,也不住在医院治疗,人没影了,但是就是赖着不出院,多“住院”十几天就是几千呢。
而这种病人的特征就是,“病人”不在医院,找不到人,只是在系统上“病人”在住院状态,并且,一连十几天,没有医嘱,就是说挂水呀,治疗呀,什么都没有。(现在很多公立医院管理很严格,没有给患者用上的药,是不会记录的。)
关于赔付金额,是有一套具体的算法的。
有可能党某知道,所以故意延长了住院时间,假如按照29天来算,大概就是18万多。
但是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则应该赔付的是9千多。
那么再回过来看这件事,怎么说呢。
抛开正义与公道,程序与法律不说,以一个平民百姓、市井小民的眼光来看,王法官“太诚实”了,也“太较真儿”了。
反正,赔的又不是她的钱,是吧,最后
8月9日,记者拨打了郾城区法院官方网站上所留王法官的联系电话,接听电话者称自己为王法官的书记员,并表示该法官,“现在接不了电话,以后也接不了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