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却第一次被洛星河熊抱。
春音感受着男人炙热的温度,似乎呼吸都带着火焰一样。
浑身像是站不稳一般,使劲的往洛星河怀里钻。
春音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而且意识似乎随着洛星河的呼吸,渐渐的消失了。
只能下意识的跟随着洛星河问道。
“什么?”
洛星河笑道:“两种女人。”
“一种是我喜欢的女人,那我就会想办法一定要得到手。”
“我很霸道。”
“霸道的我,就是喜欢了谁就一定要跟谁在一起。”
“我可不想跟上辈子一样再当个舔狗,然后被人家三十万彩礼拒之门外。”
“还得被一帮老女人嘲讽穷逼不配结婚,穷人不配生存。”
“还有另一种,那就是喜欢我的女人。”
“我虽然霸道,但我很温柔。”
“我怎么忍心伤害美女们的爱慕之心呢。”
“所以……我从不拒绝。”
“没办法,这辈子,我有这个资本。”
“而巧了,你春音在我这里,两样都占据了。”
“所以我不可能放过你的。”
洛星河看到怀中的春音迷迷糊糊的有些感叹。
就算是再精明聪慧的女人,也逃不过甜言蜜语的攻势。
当然,若说洛星河有多么爱春音,那倒不至于。
直到现在,如果说洛星河对谁的感情有些特殊。
除了沈莹以外,其他的在他这里都没什么区别。
哪怕夏娇和宋雨薇已经跟他有了亲密关系,也一样。
这是从精神层面所说的。
沈莹当然不如他身边随便一个女人。
无论是长相或者身材,甚至是智慧和背景,沈莹几乎都没有拿得出手的。
可洛星河需要的是这些吗?
曾几何时,洛星河很清楚的明白了一点。
美丽的皮囊,是加分项,而不是基础分。
就算是你的老婆再美丽,她不爱你,那她的美丽或许就会为别人而绽放。
带出去有面子?
那又有什么用?
完全不如在家里给你洗洗刷刷,什么都想着你。
想着你吃了没,睡了没,好不好,快不快乐。
这才是真正的结婚对象。
当然,情人确实是需要好身材好长相的。
沈莹就是典型的居家女人类型。
从上次在酒店吃饭就能看出来。
她知道在外面给男人留面子。
更知道关心自己的男人,照顾自己的男人。
自己受伤了,沈莹比她自己受伤还着急。
自己要出去做事,哪怕十分的危险,也不能拖后腿。
哪怕是担心的不行,睡不着觉,也从没有跟随着去捣乱之类的。
而是默默的忍受着煎熬,等待着自己男人回来。
相信着自己的男人能成功。
男人结婚,不就是为了辛苦劳累一整天,晚上回家热腾腾的饭菜和知情知趣的问候吗?
男人要的多吗?真的不多。
可惜……现在这个社会,女人都变了,仅此而已。
没有钱,你别说给你做饭了,你辛苦一天回来还得给他做饭,还不会给你个好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