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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那黎大少爷觉得,枇杷应该如何是好?”

我闭着眼睛,站在原地,低着头做纹丝不动状。

看起来就是一副任人揉搓的伏低模样。

我想,当黎宵觉得无趣的时候,大抵就会放过我了,我一边想,一边在心里头估摸着兰公子大概还有多久可以回来。

可是偏偏,黎宵就是不肯轻易放过我。

“你这是……跟我装木头人呢?”黎宵忽然道。

见我没有要回答的意思,黎宵笑了,带着某种不怀好意的嘲讽。

“好呀,有本事在兰哥哥回来之前,你就在这里乖乖当木头人。要是可以坚持到兰哥哥回来,我保证以后都不再找你的麻烦。”

黎宵慢条斯理地说着,即使隔着层眼皮,我还是能够感受到从对面投射过来的目光。

“但是如果……”他说着,忽然顿了顿,刻意压低了的嗓音靠得极近。

我一侧肩膀随之感到一沉,黎宵将手放在了肩头,并且向下压了压。

我屏住呼吸,但仍旧能够闻到黎宵身上的甜味。那是用昂贵的糖果和点心浇灌出来的虚假甜美。

甜的过了,就有些发苦。

“但凡被我发现你动了一下,就奖励你以后做我的狗,如何?”

上扬的语调,配合着少年干净的嗓音,乍听起来仿佛一派天真。唯有真正亲身经历过才知晓,其中暗藏的恶毒。

——我没有回答。

——也不需要回答。

在黎宵将这丝毫没有公平可言的赌约宣之于口的那一刻,约定就生效了。

我的意见并不重要。

而如果我现在开口,无论是同意还是拒绝,都不过是提早破坏了规则,等同于提早认输。

所以,我保持沉默,放轻呼吸。

我不知道获胜的几率有几何。

也许兰公子很快就会回来,也许兰公子会在路上耽搁很久。

但是至少此刻,在胜负尚未揭晓之前,我想赌一次。

就像当年在院子里,望着角落里的枇杷树,做出用自己的离开、换来家里一段时间的温饱不愁的决定。

那时候,我同样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未来究竟如何。

可是到底,我的运气不算太差。非但活了下来,还侥幸遇见了兰公子这样好的人。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赌徒心理。赢了一次,就总想着有第二次。

可是,当前的我确实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而且,万一我真的赢了呢……

那么是不是以后,都不用再像现在这样,一面怀抱着通向兰公子所描绘的理想未来的美梦,一面战战兢兢随时提防着黎宵的恶意攻击。

光是想想,都觉得太过于美好。

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渐渐忘却了周遭的环境,忘却了面前之人,也几乎忘却了置身其中的这具身躯。

我对时间失去了感觉,时间同时也像是对我失去了作用。

我开始觉得,其实这一切也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困难。

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

黎宵说话了。

“之前没发现,你好像胖了。”

少年语气中的惊讶不似作伪,我却感到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果然,话音刚落,我的脸上就感到了一下下的戳弄。

——是黎宵在伸手戳我的脸颊。

我没有动,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尽管心里一万句骂人的话,全身的肌肉却僵硬紧绷到想要发抖。

我还是忍了下来。

黎宵见我没有反应,于是再接再厉地将搓换为捏。

以两根指头夹住我脸颊两边的肉,然后随意地捏来捏去,说不上有多痛,但是很不舒服。

“看来是真的诶。”黎宵手上的动作不停,口中继续念道,“看来兰哥哥这段时间确实把你喂得很好。怎么办呢,我都有些嫉妒了。”

少年嘴上说着嫉妒,声音里也透出些明显的酸意。

我暗自腹诽,要真是那样,黎宵大可以自己磕一个。磕到像我那样头破血流……不,最好比我还惨些。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是以兰公子和黎宵的交情,想来也会遂了后者想要被亲手照料的愿望。

再不济,黎宵看起来有的是钱。

作为兰公子实际上唯一的主顾,这点要求应该也是可以满足的。

我一边努力无视黎宵在自己脸上作乱的手,一面暗自诅咒黎宵倒大霉。

像是被掉落的瓦片砸到脑袋,走楼梯时不小心踩空摔个狗吃屎,吃东西被呛到眼泪鼻涕糊一脸……

总之是在不连累周围人的情况下,各种出意外倒大霉。

一想到黎宵倒霉,我就开心,差点没忍住弯起唇角。

不知道是不是这份幸灾乐祸的愿望过于强烈,以至于化为实质的怨念,黎宵作弄我脸颊的动作突然一顿,接着冷不丁地弯腰向前打了个喷嚏。

而此时此刻,在他的面前站着的,有,且只有我一个人。

嘭得一声,我只觉得脑门儿忽地撞上一个说不上柔软还是坚硬的东西,然后就感到了额上莫名的濡湿,带着温热的触感。

同时响起的还有一声太过熟悉的闷哼。

无他,不久前这声音的主人还在我的耳朵跟前喋喋不休。说些没有营养的狗屁话。

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还是睁开了眼睛。

主要是在撞上那个不知名物体的同时,我就已经向后晃了晃身子。左右已经犯规,还不如赶紧搞清楚眼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为妙。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黎宵微微低下的头颅。

这可真是难得一见。

认识这个人也有一段时间了,除了偶然在兰公子的面前,也就是上次我脑袋开花的那次,见到过黎宵俯首的模样。

不过上一次,我的视线受到鲜血的阻隔,加上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其实也就看了个模糊的轮廓。

这次,却是连垂落在少年颈侧的发丝都看了个一清二楚。

我在周围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黎宵这人有个毛病。

明明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偏偏很不喜欢被人跟随,几乎每一次他来楼里,都会把随从留在楼下的包厢。

——当然,也可能是不想被人打扰了和他的兰哥哥的二人世界。

加上他又喜欢在偏僻的角落里堵人。

所以,此时此刻还没有其他人能够注意到,这个角落里黎宵的异状。

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看到了指尖的鲜红。但是我没有流血,那么,这个血就只能是黎宵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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