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此时此刻,她才惊觉,什么守寡,什么从一而终,在现实面前,毫无意义。
儿子都已经死了,让王氏守住清白又有什么用?
儿子能活过来吗?
就算王氏把清白带到棺材里去,儿子也享用不了。
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她竟错失先机。
别说儿子已经不在了,就算在,儿媳妇清不清白,跟她这个做婆婆的有什么关系?
该在意的人应该是她儿子而不是她这个做婆婆的!
可世道就是这么奇怪。
关于儿媳妇的一切,做婆婆的都要管。
管天管地,连他们房里的事都要管。
连儿媳妇怀没怀孕,怀的是男是女都要管。
比做丈夫的还操心。
最后,儿媳妇感激她了吗?
并没有。
脾气好的,忍了,像王氏这样,一忍就是一辈子。
脾气不好的,管成了仇人。
何苦呢?
安享晚年不好吗?
以前,她做了太多错事。
如今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更可悲的是,眼下,她又犯了一个天大的错。
如果当初,她能听王氏的话,让王氏招赘,去衙门过户宅子,那如今她去衙门告状,准赢。
事实上,根本就不会走到去衙门告状那一步。
如果王氏招赘,宅子过户,族里那些人,哪里敢明目张胆抢夺?
董氏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明明是自己辛苦赚钱买的房子,凭什么族里轻轻松松就能抢走?
族长的小孙子,什么都没付出,宅子就成他的了?
这是什么道理?
这口气,她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
董氏气得彻底疯魔了。
思来想去,她发现自己无路可走。
难怪族长如此嚣张。
这是算准了她只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可她董氏,从来就不是一个忍气吞声的人!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敲响了登闻鼓。
告御状没那么容易,需承受酷刑折磨。
董氏没能熬过去。
她身体不好,死在了酷刑下。
衙役从她兜里翻出一张状纸和一封遗书。
她是个认死理的,认定了宅子是她和丈夫自己赚钱买的,与族里没有半点关系,族里没资格抢走她的宅子。
她的状纸上,字字泣血,引人落泪。
她的遗书上,再三言明,即便是死,她的房子也不能给族长家的小孙子。
凭什么呢?
那是她的房子,她才有资格决定给谁!
若她没能挺过这一关,她要将宅子,送给自己的儿媳妇王氏!
这些年,除了女儿钱大丫,就属王氏对她最好。
族长从没帮过她,磋磨倒是没少给。
族长家的小孙子更是和她半毛钱关系没有!
她的房子,凭什么要给族长家的小孙子?
她宁死也不答应!
最后,她果然死了。
她并非放狠话喊口号,她是真的拿命在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