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未婚夫长得又高又帅,明明是西北大汉,看起来很糙,但居然细皮嫩肉的,还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你知道吗?他还会说俄语,法语……”
提到男朋友的时候,许傲霜眼睛都亮晶晶的。
林听语皮笑肉不笑:
“姐妹,如果我没记错,你也是帝都大学毕业的,你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那不一样!”
许傲霜红着脸,一脸娇羞状:
“你不知道,他那副庄稼汉一般的身材打扮,说起外语来却那么流利,多有反差萌!”
“而且,他居然还会做饭,你敢信?做的饭好好吃……”
如果是沈景则的话……
林听语想了想,嗯,沈景则作为一名曾经的留子,厨艺确实是一种修行。
而且,舅舅虽然派了人保护沈景则,但在生活上,可是从来不让人帮他的。
毕竟在舅舅眼中,男人就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
表面上她表弟以“顾景则”的身份生活,家里有些钱,但家里人给他的其实不算特别多,需要自己下厨也是正常的。
许傲霜还在夸着她未婚夫:
“他对我温柔体贴,我给他买昂贵的礼物他还不高兴,扭头就送我更贵的!要知道,他工资可能就两三万吧,可是却能给我送昂贵的首饰……”
“哦,这次的戒指是个翡翠戒指,他说是自己家里的传家宝。”
林听语嘴角一抽,越想越觉得,许傲霜口中的景则,极有可能就是沈景则。
但还好,当初那套翡翠首饰,唯独戒指,沈景则是没有给过贺千宜的。
毕竟他想着,要到结婚的时候再给对方戒指。
所以,现在沈景则给出去这枚戒指,还算干净。
林听语正这么想着,就听到许傲霜夸张地笑出声来:
“你看,就这个……在灯光下还挺像那么一回事吧?不过,他家那么穷,就是个民工,这翡翠怎么可能是真的呢?但他送给我,我还是很高兴。”
“女人的身价是自己给的,你看,我这张脸,这么漂亮的手,戴上这假翡翠,是不是也显得这戒指值个几百万?”
林听语嘴角一抽。
她现在已经基本确定,许傲霜口中的景则,就是她那位表弟了。
这戒指……她可是亲眼见过的。
没想到,这会儿会戴在她好姐妹的手上。
而且,她好姐妹把沈景则当成民工,居然还沾沾自喜,一点也不嫌弃这“假翡翠”。
跟贺千宜倒是完全不一样,难怪沈景则喜欢她。
“嗯,大概值个千万吧。”
林听语说出了它的价格。
许傲霜没听出来,闻言还给她抛了个媚眼:
“不愧是好姐妹,我就知道我在你心目中身价非凡!只要是被我戴上穿上的东西,都瞬间价格翻个几万倍!”
林听语笑而不语。
许傲霜吹嘘了一番自己的未婚夫,最后才跟林听语说了她真正想结婚的原因:
“我想过了,我这么好的基因当然不能浪费啊,我必须生个孩子,让孩子继承我美丽的基因,还有我的百亿财产!不然这么多钱,我到死也花不完啊,当然得抽取一个幸运儿替我花!”
林听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