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之前,有人拦住了他,是普鲁托马戏团的成员们。
在马戏团为菲利普·路德一人表现的未完成演出中,最令路德印象深刻的是那位穿着体操服的空中飞人女郎。
让路德注意到她的不是女郎黑珍珠般的肤色,也不是她窈窕的身段和美丽的面庞。
而是她年纪不大,不过十四五岁左右,要是路德和妻子有孩子,应该同她一样年轻。
黑美人年轻且美丽,她画着过分成熟的妆容,却有着属于少女的眼睛。大胆的女郎在酒店门口一把拦住了他,全然不顾旁人的目光,出声指责:“我没想到堂堂菲利普·路德是个懦夫!你竟然打了退堂鼓,难道《蒙娜丽莎》的去留还不比你的名声重要吗?”
路德嗤笑出声。
她不客气,路德也不客气:“我的名声?恕我直言,小姐,并非我把名声放在《蒙娜丽莎》之上,是你的老板把自己的‘名声’放在了《蒙娜丽莎》之上。不想当他的宣传工具,难道还是我的错吗?”
“普鲁托怎么宣传,和你破案又有什么关系。”
女郎直接说道:“他宣传也好,不宣传也好,你总要追查小偷们不是吗?何况你又打算让普鲁托怎么做,他只是个白手起家的马戏团老板,难道你让他一个人同整个盗窃团伙对抗?”
“他可以报警,巴黎有一整个警察系统。”
“警察是破案,你也是破案,又有什么区别?你既然在场,难道还要眼睁睁地看着盗窃发生而袖手旁观吗,若是如此,那可真是普鲁托高看了你。”
“……”
路德当然不会把这种流于表面的指责放在心上。
他默不作声地盯着女郎看了许久,久到黑美人有些不太自在了:“你看我做什么?”
路德:“普鲁托平日对你们应该还不错吧。”
女郎:“说不上好,马戏团老板到底是老板,但至少我们拿到的薪水都是我们应得的。”
路德:“和在其他马戏团工作一样?”
女郎:“和在其他马戏团工作一样。”
路德:“那你为什么不跳槽呢?普鲁托的马戏团已经有了世界巡演的规模。想要挖墙脚的同行一定不少,他们会为你开个高价的。”
女郎沉默了。
黑美人恶狠狠瞪了路德一眼:“你不会懂得。”
“你告诉我,我不就懂了吗,”路德失笑,“你是来劝我留下的,小姐,和我这么说话,你还指望我能听你的不成?”
听到这话,空中飞人女郎气势汹汹的气势顿时一扫而空。
“普鲁托他……”
年轻的姑娘深深吸了口气:“他从来不关心我们是怎样的人。”
路德:“你是说,他不把你当回事。”
女郎大大翻了个白眼。
“他从来不关心我们,我,”女郎指了指自己黑色的皮肤,“是怎样的人。”
菲利普·路德顿时懂了。
“你多大了,孩子?”他突然问道。
“我十五岁,”女郎困惑地歪了歪头,“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
路德冷淡地从怀里掏出了香烟和火柴。
“叫你在门外等待的同伴们走吧,你也走,”他无视了女郎失望的神情,“我会留下,但不是为了普鲁托,也不是为了盗窃案。”
而是这些希望他留下的马戏团团员。
一名十五岁的黑人姑娘,她年纪轻轻,已经是最为著名的马戏团成员之一了。如路德所说,想要挖墙脚的同行肯定不少,但是她没有走,反而要出声维护自己只懂买卖交易的老板。
为什么?
因为对于普鲁托来说,马戏团团员就是马戏团团员,能为他这个老板带来金钱。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在乎。
不在乎他们是不是健全的,不在乎他们是不是白人,不在乎他们理应在寻常人眼中是“怪胎”和“下等人”。在普鲁托心中,他们除了雇佣关系之外毫无关联。
不在乎也就意味着不歧视。
在十九世纪,这份一视同仁的冷漠对待,对于马戏团团员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的“尊重”了。
十五岁的姑娘,要是普鲁托的宣传没有结果。《蒙娜丽莎》被意大利盗窃团伙偷走而非展览于巡演最后一场的马戏团表演上,普鲁托身败名裂、被当成嫌疑犯,那么这位十五岁的姑娘该怎么办?
她也会当成嫌疑犯,她的同伴,那些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其他马戏团成员也是如此。没有人会在意一名黑人少女是否冤屈,想毁掉她的一生太过容易了。
路德讨厌普鲁托,可他不能冷眼看着马戏团成员的人生毁于一旦。
所以他选择了留下来。
当天下午,菲利普·路德便直接找上了巴黎的警察局。他把普鲁托透露的线索贡献给了当局政府——反正在普鲁托轰轰烈烈的宣传下,整个巴黎已然进入了极其夸张的戒严状态。在警惕普鲁托的同时,顺便排查一下当地的意大利人也并非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但路德还是不放心。
他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找上了普鲁托,请他在今后的宣传中着重点名《蒙娜丽莎》会出现在最后一天的演出上。一定要强调是最后一天。
路德的主动合作又换来了普鲁诺一个大大的拥抱,马戏团老板心满意足地拍了拍侦探的肩膀:“我就知道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路德:“……”谁和你是朋友了!
一面请普鲁托转移宣传的重心的同时,路德也找到了马戏团团员。
在追查线索方面,他们可要比普鲁托有用的多。
马戏团表演在普鲁托声势浩大的宣传下几乎成为了近期以来巴黎最为热闹最为时尚的娱乐方式。上等人看不上眼,那没关系,反正意大利的盗窃团伙也不是由什么高尚人士构成。
那名过目不忘的中国人被安排在了售票处,他记得意大利人的长相,一旦来买票一定能认出来;马戏团的助理被路德委托警察混进了卢浮宫,协同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盯紧来客;空中飞人兄妹,还有其他的成员,则在表演之余,反复出入于鱼龙混杂的酒吧,人来人往的街头巷尾,为得就是吸引意大利人的注意,好叫他们反过来注意到盗窃团伙的存在。
最终是混入卢浮宫的助理找到了突破口。
想要偷画,总得先找到画的位置才行吧。意大利的盗窃团伙被普鲁托搞出来的全城戒严吓了一跳,他们竭力低调行事,经历了无数曲折,终于找到了一名卢浮宫的油漆匠。
他们说服了这名油漆匠,要他协助他们偷画。几个人绘声绘色地讨论,却没料到就在他们没注意到的扶拦另外一边有人全部听了进去——正是马戏团的侏儒,他只是打算找助理讨论一些事情,却没想到撞了个正着。
侏儒因为自己的身高“优势”,在听完墙角之后大摇大摆的离去,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下,他们不仅知道了意大利人的内奸,还知道了他们的住所。
这样意外收获,可给了路德大大的惊喜。眼下只剩下确定他们的盗窃计划,连同警察来个守株待兔了。
——这一期的连载到此为止。
“巴纳姆的风评不是很好,”霍尔主编总结道,“因而你没有重点刻画马戏团团长,而是展现马戏团团员的智慧和特长,这不仅规避了未来的风险,还让你大大逃过了当下一劫。”
“当下一劫?”
玛丽有些困惑:“什么当下一劫?”
霍尔主编一笑:“实际上,这才是我的真正来意,玛丽小姐。你平日不读外国报纸,自然也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说着,霍尔主编就像是变戏法般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折叠好的旧报纸。
那上面写着的仍然是英语,但玛丽一眼扫过去发现是华盛顿的新闻报刊。紧接着她的注意力就完全不在报纸名称上了。
因为报纸头条上印着的竟然是菲利普·路德的名字。
《P.T.巴纳姆宣布复出重新组织马戏团表演——起因竟是一篇英国小说,他说“作者菲利普·路德是未曾谋面的知己》。
“这个免费广告,”霍尔主编笑着说,“够不够大牌啊,玛丽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狂欢之王》讲的就是一个硬汉碰上臭不要脸的故事。
普鲁托:我的老朋友!!!
路德:sjxoxxbeksf谁特么和你是朋友!!!!
老样子,涉及历史和真人真事的地方都是我瞎编的。玛丽这篇文我刻意模糊了时间线,严格按照老福的年代来讲其实那会儿巴纳姆已经去世了才对。他本人不会出场,但是既然都写营销了,那玛丽营销一把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不对!
以及,谁说这篇文感情戏少的,大家可以去评论区找找何来共鸣姑娘的总结长评,特别是97章的两条,明明老福和玛丽相处起来全是糖,甜哭了好吗,理直气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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