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是丽江流浪歌手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物,他是仫佬族人。
他一路从广西流浪到了大理,从大理流浪到了丽江,一路卖唱,颠沛流离了十几年。他的人生我看不懂,显然他一直都很开心。他曾用七6 万块钱,然后拿16 万块钱去做了一张专辑,一分钱也没有给自己留下,做完这张专辑之后,他在丽江街头卖这张专辑,卖得还不错,但凡回笼出了一部分钱之后,他又拿这钱继续去录歌,录完之后,继续在街头传播。
他唱歌的状态非常好,而且人长得非常帅,像梁家辉。有一天,我喝了点儿酒,我说:“兄弟我再不济也算是个搞传统媒体的,我帮你做一下推广吧,帮你做一下宣传吧。”
他说:“我为什么要这样子,我在做我觉得很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要把这个东西通过那种途径、那种方式,让我挣很多钱”
一开始,我觉得他在说假话,但后来发现他是个认真生活、诚实面对自己的人,那是他真实的想法。如果你们去丽江的话,可能在街头还会碰见他,他很辛苦,每天到了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头唱歌,卖他包装精美的、十几万块钱制作出来的那张专辑。
他是一个很幸福的男人,我觉得他最有资格享受流浪歌手的情人这首歌。他的爱人是一个胆子很大、在我来看非常牛的女人。她是一个大学生,去丽江玩的时候认识了他,回来迅速结束了自己的学业,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在城市里边非常优越的生活,来到他的身边,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恭喜他,去年他有了一个宝宝。他们每天一家三口坐在街头,唱着自己的歌,来挣每天的饭钱。大军很爱他媳妇,但凡他每天挣的钱能够多出来150 块,他就要给自己的爱人买一条花裙子,碎碎的绣花裙。据说现在整个衣橱都已经放不下了,他的爱人跑到我这来抱怨:“你劝劝他吧,他跟我买点儿别的也行啊”我想这是这个流浪歌手表达自己情感最好的方式了你爱我,我爱你,我每天要给你买一条花裙子穿。
我在丽江认识了那么多流浪歌手,他们之前的社会身份、职业背景不尽相同,可能跟我们很多人有点儿重叠:乔以前是机场的机电工程师,现在是白衣飘飘的流浪歌手;小植是一个民谣神童,当他唱歌的时候,你会发现他像是一个40 岁的男人在讲他的往事,而他的实际年龄只有19 岁;路平是个西安男人,他放弃了公务员的生活,跑到丽江开了一家叫做低调的酒吧。我问过路平为什么能走出这一步,他回答:“就像佛家讲三千烦恼丝一样,在这个世俗的实用主义者扎堆的社会中,我做的事情越多,我的烦恼越多,我不希望自己烦恼太多,我希望过得稍微简单一点儿。”
我完全理解他想表达的意思。你可以笑话我,胸无大志,没有追求但是你换一个角度来想一下,什么叫做理想,什么叫做追求
人们现在追求的一切到底是什么
或许只是为了满足欲望而已吧。
财色名食睡,体面的受人尊敬的生活演给谁看,做给谁看,别人觉得你过得好就好吗你这半辈子扪心自问,真正觉得特别舒心、特别开心的日子有几天
我问过很多职场中人,我问他们,真的掌声如雷,你就很开心吗
这种开心会持续多长时间你内心真正安宁的时刻又有多少不要想那么多虚荣的东西好不好,人为什么不可以活得稍微自私一点儿
这种说法可能有点儿离经叛道,但当下的我坚持我的看法。
我有一个作家朋友叫陈岚,她加入了我们游牧民谣,我们一起巡演到了澳门大学,她以我为原型写了一本书小艾向前冲。在那本书里边,她在笔端做了一下探讨:一个主持人貌似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不错的收入、体面的生活,为什么愿意来做那样一些事情。她后来的结论是,那个主持人终究是要回归的。
我给她的建议是:你写一个续集吧,在续集当中,主人公依然会为了内心的成长和强大而生活,会继续浪迹在天涯,混迹在江湖,继续且吟且行,有梦为马。
我现在丽江唯一剩下一家酒吧,叫大冰的小屋。
这家酒吧一半是书吧,另一半卖我们自己做的酒。有人讲大冰的小屋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开业的第一年,我不卖酒居然卖汤,而且这个小屋发生过很多神奇的故事。
曾经有一对小两口游荡到了丽江,那个女生长得特别白,温文尔雅,她拿一支录音笔来录我的歌。当我唱乌兰巴托的夜,唱德令哈的风,她就把它们录了下来,后来她发给我。我们一直邮件往来,她离开丽江之后,我发邮件给她,她却再也不回了。过了一年我才知道,她离开人世了,那次来丽江是她男友陪她完成最后的心愿,那是她最后一次出来游历人生。那个男人来自新加坡,后来留在了中国,定居西安,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仿照大冰的小屋,叫做“那是丽江”。
你们或许会认为那个男人此刻还一直沉浸在缅怀、伤感中。后来,我去了一次西安,去他的酒吧看望这位朋友,给他送了一幅唐卡。当我再见到他时,我发现他呈现出来的心灵状态是很安宁的。提到往昔,他那种深深的眷恋、深深的爱恋,依然存在,但只是像提到一个出一趟远门的好友。
他没有呈现出来那种悲苦的东西。
若她灵魂有知,一定始终在含笑看着他。她一定希望他们共同获得的那种抚慰会一直绵延他的终生吧。
我想,可能因为两人一起携手天涯,共同营造那种生活状态时,他们的灵魂有了一种默契,这种默契能够抚慰心灵中的阴霾。
最后要讲的这一两个故事,代表人物叫做“菜刀”,他曾是我酒吧的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