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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你一颗糖 · 2

一个女人的环球流浪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塞着耳机,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指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也被抢劫,还有一条是因为在北京被抢劫。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这和其他的女生不太一样。

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在一众兄弟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她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儿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曾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千山万水地陪我沉默。

众多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以前的故事。

月月十七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1999 年,她开始浪迹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 多个国家、100 多座城市,

然后她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 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寒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里有像两个灯泡一样的奇异光斑。她还曾偶遇过一只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 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她借来一辆比她爸爸年龄还大的车,她在加油站吃特价餐,住不起汽车旅馆就睡在车里,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

走过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无限速的路标后,油门几乎被踩到底,她开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碰到一个人。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十秒,就被一众五十多岁的牛仔大叔们举过头顶大喊:“oh chese gir ”这些大叔们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她给大叔们唱评剧:“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 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 花中的君子压群芳, 百花相比无颜色, 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 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

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巨牛逼”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为了糊口给联合早报撰稿,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富有的华裔后代。那刁钻调皮的孩子每天被她骂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北京口音一点儿也没遗忘。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而彻骨的寒冷会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她说hite rock 的炸鱼店里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凌晨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

月月是个善于交朋友的人。

她在 当过侍者,掐着腰对峙过帮派小混混,后来那帮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给她送过雏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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