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叛逃的东西,叫宿命
很多年前,路平在丽江的第一个女朋友从美国来,祖籍广西南宁,叫菲菲。
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胳膊和腿又白又细。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基本不怎么动,走路也很慢,再着急的事也像散步。说话也很慢,北方人听来,她的普通话有着浓浓的白话口音。
由于中气不足,她有种别样的温柔。
菲菲很会煲汤,货真价实的靓汤,卖相和口味都上佳。她对瓦罐的耐心比对任何人都持久,可以盯着慢火一盯一个下午。
蓝幽幽的炉火吞吞吐吐,她就那么盯着出神,一出神出一个下午,手里捏着一本书,却并不读。丽江的阳光隔着窗棂晒在她脸上、身上,她穿着紫围裙,短发齐耳,像个民国少女。
路平和她相处的头一个月,她煲了二十多种配方不同的汤,迅速地让路平喝胖了。路平很惊讶汤养人的程度,同时欲罢不能。
菲菲不出神煲汤的时候会很勤快,穿着拖鞋吧嗒吧嗒地走来走去,热衷于杯杯盏盏、洗洗涮涮,却从来不让路平进厨房。“妈妈说不要让男人干厨房的活儿。”她对老路这么说,于是老路只负责喝汤,生生喝成了个品汤的行家。
男人总有些虚荣心,那时路平经常领着不同的朋友回家喝汤,他不是很懂炫耀的技巧,只在喝汤的时候咕嘟咕嘟发出各种声音,来的人越多,声音就越大。
路平整整喝了一年的汤,从冬天到冬天,然后再没喝到菲菲的汤。
菲菲头一天晚上默默地收拾好了行囊,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和路平道珍重:她要开车去西藏。
我问过路平,你们当时在吵架或冷战吗他说,没有,没有吵架,没有分歧,甚至没有一点儿征兆,她说走就走了,头都不回地走了。
菲菲就像是一个潜伏许久的特工,带着满腔秘密去执行一项惊天的任务。冬季走滇藏线是种玩命的举动,菲菲想玩命,没人知道是为什么,路平也不知道。路平没劝动,就没死拦着她,他不是一个善于说服别人的人。
为此,他终生都在后悔。
菲菲自驾游到雨崩的时候,被暴雪阻路,人和车迅速地被圈禁在天地乾坤一片混沌的白色中。她没什么自救经验,也不懂得烧备用轮胎取暖,感冒引发的肺水肿让她开始咯血,整整三天四夜才被解救。她一到暖和的地方,就休克了,额头都摔出了血。抢救的时候发现,重症感冒加高烧已经直接诱发了她严重的心脏病。
医生用她的手机打回丽江,路平只穿了一件衬衫冲去接她。一路上,每隔十几分钟就打一个电话问情况,值班大夫耐心被耗尽后,关了手机。他打不通,以为白床单已经盖在了菲菲脸上,差点儿崩溃在大具桥头。
回到丽江后,路平开始给她煲汤。路平心急,灶火开大了,煲出来的汤她并不爱喝。她侧躺在床头出神,神情和在厨房时候一样。汤摆在床头,一会儿就飘起了白白的油花。
路平应该是那时学会了做饭,他吃了三十多年的面条,一辈子西安男人的胃,粥粉肠饭本不爱吃。为了她,他专门去买了菜谱,研究做细火慢工的广式菜,刀切了手,弹吉他的时候裹着纱布,上面一点红。
整整三个月,血色才重回到她面上。但元气伤得厉害,偶尔会吐血,殷红的一小口团在木地板上,像块儿南红玛瑙。
她开始和路平吵架,吵得很凶。
她让路平很痛苦,他总弄不清吵架的原因,总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他试着沉默相对,但觉得委屈无比。她好像是为了吵架而吵架,像完全换了一个人。
我见过一次他们的争吵,两个人面对面蹲着,菲菲猛地站了起来,摇晃了两下,晕了过去,顾虑到她的心脏病,没人敢去动她,任由她躺在冰凉青石板路上,朝天仰着煞白煞白的嘴唇。我忙着打120 ,一回头,路平一脸死一样的阴郁。
菲菲晕倒的次数越来越多,每一次都好像活不过来的模样,脚踝和膝盖永远是淤青的。她好像不是很在乎自己下一次晕倒是否能醒过来,开始每天晚上换着酒吧去喝酒。整瓶的澜沧江矮炮,她一仰脖就倒了进去。一开始还会有人劝,但很快也没人劝了。
一开始,我说,菲菲我不能卖你酒喝,出了人命我负不起责任。
她就当真找来纸笔写下生死文书:我今天在大冰的酒吧喝酒喝死了和任何人没任何关系她一边写一边还问要不要按个手印。她不笑,我分不清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较劲儿,只好让她喝。
路平没什么对付她的招数,只好在她经常出没的很多地方都放了速效救心丸。我也因为这件事情,才对如何照料心脏病患者有了些基本的认识,那都是路平告诉我的。
她开始喝酒,就不怎么和路平吵架了,甚至也不怎么讲话了。
路平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或许在某个层面羁绊了她的脚步。于是,他不再拦着她,他说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记得回来就好。
她不说话,盯着他出神,忽然两大颗眼泪渗了出来,吧嗒吧嗒地滴在路平手上,滚烫的眼泪烫伤了两个人寒冷清冽的年华。她最后给他煲了一次汤,忘了放盐,然后去了新加坡。
接下来的故事,几乎等同于电视剧。老路是个悲情的男主角,到剧终都没翻身。
菲菲走后,起初路平给她打电话她还会接,但她从不会主动打给路平。偶尔通话的时候也是淡淡的,路平问她过得好吗,她说:“还好还好。”
菲菲到新加坡后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在试用期结束后的一天,她毫无征兆晕倒在了茶水间。新加坡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她最多还有一年的生命。
这一切,路平当时都不知情。一个星期后,等他辗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联系不上她本人了。她的同事说,菲菲的父母亲接她回了美国,着手准备心脏移植手术。
他给她发邮件,sn 留言,一直没人回复。他跑去给自己的手机充了足够两年用的话费,24 小时开机等着。有时候,他在街头卖唱时手机电池报警,他吉他也不带地满世界跑去找插座,随身带着充电器。
终于,有天早晨她打来电话,说了一声“路平”就不再说话,只
是用指尖在听筒上轻轻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他喊:“菲菲你要记得回来,就算是死了也要记得回来找我”她不讲话,小兽一样,一口一口粗重地呼吸,指尖在听筒上继续
轻轻地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路平后来说,菲菲的敲击是在说:我爱你。他坚信这是她对他的表白可我猜她是想对路平说:忘了我。
那个电话是菲菲在进行心脏移植手术的前一天打的。我想她延续生命的信心或许已经衰竭到寂灭边缘。她是想向爱过的人告别吧,最后一次听听他的声音,喊一喊他的名字。
她或许内疚过自己给路平留下的拓痕,希望他磨去痕迹,忘记她